根据《广东省“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实施方案》《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开展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试点)创建工作的通知》,我厅组织开展了广东省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试点)创建验收工作。经材料审核、现场检查、专家评审,现将通过验收的广东省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工作试点单位正式公布为广东省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名单如下:
汕头金平区、韶关南雄市、江门开平市、潮州湘桥区、云浮郁南县。
特此公告。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