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广东省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任务,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法治建设各项职责,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与水平,为全省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
一、基本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厅党组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重点专题和工作要点,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的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厅机关各处室党支部结合“三会一课”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集中学习、督促个人自学。厅主要领导干部带头、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带领全厅系统干部以学促行、以行践学,形成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浓厚氛围。厅机关统一购买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论述摘编》等学习材料,做到党员干部人手一册,方便随时学经常学。加强对厅属单位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学法普法活动的督查指导,推动干部职工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与水平。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印发实施《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有关事宜的通知》《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签订行政许可事项委托书的通知》,规范调整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内资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等4个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机关,与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和旅游部门及三个自贸区签订《行政许可事项委托书》。加强委托实施行政许可专用章管理,印发《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加强委托实施行政许可专用章使用管理的通知》,依法规范委托实施行政许可办事行为,加强专用章使用管理。二是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的通知》《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调整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允许在全国范围内设立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允许在自贸区设立中方控股的外资文艺表演团体,允许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设立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取消外资投资比例限制。三是进一步调整省级行政职权事项。支持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文化和旅游部门和前海管理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委会实施。向上级部门申请解决广东自贸区各片区机构账户问题,在业务办理平台调整相关设置,理顺长期存在的未能体现功能区的结构性矛盾。积极配合做好旅行社审批、导游证核准省级权限委托南沙、前海、横琴三个自贸片区实施,完善设置部门账号,赋予管理员及审批人员对应权限,优化审批流程,确保省级事项下沉到自贸区能接得住、管得好、用得活,高效便民办理业务。
(三)加强法治制度建设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法规制度,推动《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修订)》列入省人大立法规划项目。2022年1月16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我省成为国内首批出台革命遗址保护条例的省份。积极争取省政府出台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与考古工作的意见》《广东省“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实施方案》《广东省“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广东省文物保护空间规划》等系列重大政策文件。制定《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明确规范性文件拟制情形,严格审核流程,完善审核要求和要素标准,优化审核人员配置,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不断健全。年度内先后出台了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免处罚清单等规范性文件。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实施期限届满的文件及时评估清理。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增补公职律师若干名,三名公职律师被聘为第十二届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展与旅游专业委员会委员,法治建设专业人才力量得到进一步增强。建立健全厅公职律师管理制度,制定实施《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公职律师管理规定》,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
(四)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
深入学习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化依法决策意识,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制定《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机关公文分办工作规则》《督查督办工作制度》,明确“本系统的‘三重一大’工作由厅党组会议讨论和决定,厅长办公会议讨论和决定本系统的一般性、专题性行政和业务工作”等议事范围。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将重大资金使用、重大项目论证、中长期规划等重点工作,纳入厅党组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进一步提升议事决策与督查督办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加强对厅属单位重大决策事项的指导力度,制定下发《厅直属单位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试行)》。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长期坚持聘请执业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依法合规处理体制机制改革、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重大涉法事务,从源头防范和化解行政决策风险,促进法治社会建设。
(五)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执法改革,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基本完成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依法整合组建了各级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等执法职能。全省18个市组建“同城一支队伍”,90个县(区、市)组建“局队合一”执法机构,30个区纳入地级市“同城一支队伍”开展执法。二是组织完成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配置。摸底统计全省在岗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印发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购置方案,统一标准、统一进度,督促指导各地完成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配置工作。加强对各级执法队伍日常规范化着装的指导和督促,不断提升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的形象,推动执法工作进一步正规化。
2.加强执法监督指导,规范执法行为。一是梳理全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报省人民政府同意,印发《广东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进一步规范执法事项。二是结合新修订《行政处罚法》,修订印发《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规则》,制定印发《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免处罚清单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三是制定实施《广东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广东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广东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规范用语》《广东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印发全省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施行,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在基层落实。四是组织开展2022年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通过评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规范文书制作。推荐上报2021-2022年度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重大案件案例,我省报送的有关案件被文化和旅游部评选为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重大案件典型案例。
3.创新方法手段,提高执法效率。一是牵头召开省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专题研究解决跨部门综合执法中遇到的问题,研讨完善综合执法运行机制的措施办法,制定有关措施,扎实推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运行机制落实。二是积极推动跨区域合作,完善粤港澳大湾区“9+2”城市旅游市场联合监管协作体信息联通、学习交流等工作机制,坚持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开展区域合作。三是制定下发《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2022年文化和旅游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部署开展重点时节、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四是强化执法检查,派检查组采取联合督查、交叉检查、明查暗访、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地市文旅市场进行检查,以问题倒逼属地监管部门认真履职,切实抓好执法工作任务落实,严密做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工作。中秋国庆节假日及前后组织开展维护节日期间市场稳定有序、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执法检查行动,对21个地市文旅市场进行全覆盖式检查,集中下发检查情况通报,督促各地限期整改并回报整改情况,形成工作闭环。五是持续推进网吧监管平台安装工作,加强报警信息处置。
4.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充分利用文旅部组织线上专业培训、师资巡讲等契机,组织各地执法人员积极参训,学习掌握执法业务知识和技术监管平台工作方法技巧,提高查办案件、法制审核、案卷评查等工作能力。组织线上综合执法业务、旅游市场执法业务、网上巡查业务培训,邀请主管业务部门负责同志、法律专家、省执法师资进行专题辅导授课。按照岗位相适、地域均衡、向粤东西北执法队伍能力相对较弱地市倾斜的总体原则,选派执法人员参加文旅部组织的集中办案行动,在实战中提升办案能力和技巧。精心组织第三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细化竞赛评分规则,指导各地市开展全员练兵和技能竞赛预选赛,选拔团队和个人参加省级竞赛。组织统计自学自测成绩,开展随机抽查,检验全员练兵成果。
5.贯彻落实新《行政处罚法》,加强以案释法。一是制定并印发《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实施意见的通知》,指导全省各地正确适用新行政处罚法,扎实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领域行政处罚法的贯彻实施工作。二是组织全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业务培训,紧密结合执法工作实际,讲解宣贯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同时派出骨干师资赴部分地市开展新行政处罚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三是通过新闻媒体、厅官网等发布多期广东省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典型案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典型案例、旅游纠纷典型案例。
6.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在科学、精准、高效上下功夫,因时因势优化防控措施、推动落实落地。落实A级旅游景区和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文旅室内场所等的疫情防控措施。加强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管理工作,做好疫情防控“层层加码”整治工作,做好发生疫情地区游客安置疏散工作。加强对文化和旅游经营场所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文化和旅游消费安全有序复苏。加强风险研判、隐患排查和安全监管,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抓好行业高风险项目、私设“景点”问题、自建房安全检查和整改等重点专项工作,及时解决问题,消除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强化与各有关部门协调合作,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演练活动,进一步提升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能力,着力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突能力。
(六)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
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信访工作条例》时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组织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聚焦旅游投诉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在联系沟通、宣传教育、办事程序等多个环节下功夫,实行主动接触、关口前移,从“上访”变“下访”“走访”,切实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妥善协调办理群众来访,化解矛盾纠纷,为群众解忧解难。
(七)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畅通公众参与的渠道,不断丰富政务公开渠道途径,利用新闻发布会、媒体客户端等多种形式和载体主动公开政策阐释解读、回应公众关切。制定并印发《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贯彻落实国家和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依法及时答复信息公开申请。按照文化和旅游部《旅游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指导各地梳理和编制符合本地实际的旅游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全面推进旅游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规范。
(八)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组织做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工作,及时发布学习、考试信息,督促全体公务员依时完成学习任务,提升法律素养,2022年度学法考试的学考率和考试成绩优秀率均达到100%。二是落实开展“宪法宣传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和民法典知识。组织“不合理低价游案件”案例解析线上培训,提升基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专项办案水平。重点宣传解读新修订的《娱乐场所管理办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积极创新文化和旅游领域反诈宣传,引导群众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法律意识,营造良好反诈社会氛围。三是开展文物保护普法宣传,利用举办“5·18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广东主会场活动等时间节点,推出“广东非遗宣传有奖问答”线上活动等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参与答题人数近五万人次,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群众保护文物意识。举办“博古鉴真”大型公益性文物鉴定及文物法规咨询活动,免费为群众鉴定藏品并提供“面对面”的文物法律法规宣传、法律咨询服务,对提升群众文物保护意识、遏制文物违法犯罪活动发挥了较好宣传作用。“南粤鉴真公益行”普法惠民系列活动获评“2021-2022年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创新创先工作”优秀普法项目。开展《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宣贯工作,加强我省革命遗址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制度建设。四是在推动各地开展全域旅游、乡村旅游相关工作中,督促各地充分利用重大节假日加强法治宣传。指导A级旅游景区和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充分利用景区内横幅、宣传栏、广播等多种途径加强法治宣传力度,不断提升景区法律服务意识。五是公布一批旅游纠纷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提醒广大市民游客理性消费、依法维权,提醒广大旅游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进一步提高旅游服务质量。
(九)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组织领导
厅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谋划践行、大力推进落实,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贯穿文化和旅游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调整厅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印发厅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各部门按职责分工抓落实,按要求及时完成年度法治工作、年度述法任务以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整改工作报告。制定并印发《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厅属单位管理的办法》,将强化法治意识、完善法律审核机制、妥善处理法律纠纷等列入厅属单位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为厅属单位领导班子加强法治建设提供抓手、指明方向。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将述法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干部考核述法力度切实加强。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
我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如“放管服”改革深度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政策法规体系创新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制度建设、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保障改革发展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拟在下一步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着力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按照我省深化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方案要求,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力度,深入实施中央和我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文化和旅游法治建设,依法推动文化和旅游事业创新发展。
(二)着力完善文化和旅游领域法治制度。持续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法规体系建设,协调做好《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修订工作,开展文旅深度融合发展方面立法前期研究。探索粤港澳三地文化和旅游领域相关规则对接的方法路径。
(三)着力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举办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政策法规培训班,制定文化和旅游领域法治人才培养的工作方案并分项推进实施,编制规范性文件审核指引,充分发挥厅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文件审核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着力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2022年版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规范实施层级。不断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程序,进一步加强对委托实施行政职权事项的动态监管。
(五)着力推进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改革。进一步完善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加强信用监管,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持续开展“体检式”暗访、巡查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行动,加强专项整治和查处力度,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文化产品内容把关,确保意识形态安全,维护文化旅游市场秩序。